梁班子愛磚頭 人均三物業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新一屆政府昨日公布行政會議成員的利益申報資料,特首梁振英和三司長十二局長之中,以本人及家人名義擁有的本地和海外物業達四十七個,平均每人擁有近三個物業;其中九名官員更身兼「包租公」,三分之一官員在海外置業。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為「樓王」,共有八個物業,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則是「海外樓后」,在英國和蘇州有四個物業。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樓王」則是前教統局局長李國章,坐擁三十個物業,香港黃金五十創辦人林奮強榮膺「收租王」,他的二十七個物業中,二十四個用作收租。原來班高官咁多樓揸手, 唔怪之得租金同樓價都唔想管啦, 唔想阻住自己發財. 呢的算唔算利益輸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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