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 Qooza Forum's Archiver

SheungFung 發表於 2011-8-6 01:38 AM

吉野家 - 最具創意獎

全港中小學生(必須為吉仔同學會會員)均可以「幸福的晚餐」為題自拍一段30秒短片,
連同姓名、電話、會員卡號及學生證掃描本於2011年10月31日或之前電郵到[url=mailto:[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url],
標題請列明「參加最具創意獎」,即有機會贏取平板電腦一部(中小學各1名)。
仲唔快啲申請成為同學會會員!??
報名日期:2011年8月5日至10月31日

參賽細則:[list=1][*]影片的檔案容量在6MB以下,片長約為30秒[*]如未能齊備以上資料,參賽申請均不獲受理[*]「吉野家」字樣必須於短片內出現至少2秒[*]學生證或學生手冊均可用作參賽[*]參賽者需以個人名義參賽[*]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的創作,並且從未公開發表或參加其他比賽。所有參賽作品得獎與否概不發還。吉野家有權將作品複製或作發表、印製及作宣傳等用途[*]每位參賽者只可電郵一段短片作參賽[*]吉野家會於中小學選出各3段最具創意的短片,再從中選拔[*]並以電郵通知以上的6位候選人已進入最後階段及其詳情[*]最後入圍的6段短片亦會上載於facebook fan page 給其他粉絲按 「Like」投票,而獲最多「Like」的短片會於總分上額外加分[*]入圍參賽者亦可「Share」給朋友作終極拉票[*]結果將於2011年12月公佈及得獎者(中小學各1名)可獲平板電腦一部[*]得獎者需親身於辦公時間內到吉野家荔枝角寫字樓領獎,而且必須出示有效學生證或學生手冊正本及吉仔同學會會員卡以領取獎項[*]獎品送出後如有任何問題(如維修、保養或其他獎品的使用細則),吉野家快餐(香港)有限公司恕不負責[*]獎品的使用條款及細則均以吉野家快餐(香港)有限公司及獎品所屬之公司最後公佈為準[*]吉野家快餐(香港)有限公司及其聯合公司之員工及其親屬均不可參加是次活動,以示公允[*]吉野家快餐(香港)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之權利[/list]
[url=http://www.facebook.com/pages/Origins%E6%8A%97%E7%97%98SOS/236714836356108#!/notes/%E5%90%89%E9%87%8E%E5%AE%B6%E7%89%9B%E8%82%89%E9%A3%AF%E5%B0%88%E9%96%80%E5%BA%97-yoshinoya-hong-kong/%E6%9C%80%E5%85%B7%E5%89%B5%E6%84%8F%E7%8D%8E-%E5%8F%83%E5%8A%A0%E8%A9%B3%E6%83%852011%E5%B9%B48%E6%9C%885%E6%97%A5%E8%87%B310%E6%9C%8831%E6%97%A5/10150269494083349]http://www.facebook.com/pages/Origins%E6%8A%97%E7%97%98SOS/236714836356108#!/notes/%E5%90%89%E9%87%8E%E5%AE%B6%E7%89%9B%E8%82%89%E9%A3%AF%E5%B0%88%E9%96%80%E5%BA%97-yoshinoya-hong-kong/%E6%9C%80%E5%85%B7%E5%89%B5%E6%84%8F%E7%8D%8E-%E5%8F%83%E5%8A%A0%E8%A9%B3%E6%83%852011%E5%B9%B48%E6%9C%885%E6%97%A5%E8%87%B310%E6%9C%8831%E6%97%A5/10150269494083349[/url]

頁: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2  © 2001-2009 Comsenz Inc.